管理工作制度

发布者: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3-01浏览次数:48

为认真执行中央、地方有关离退休老同志的政策及法规,认真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有关我院离退休工作的决策和决议,进一步提高我院离退休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水平,现结合我院离退休工作的实际,制定以下工作制度。
  党 务 工 作
  1、政治学习制度。离退休党总支成员除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外,自身安排学习每学期不少于2次,党员和职工的学习主要采取以生活区为单位的形式,由党支部书记、老年协会分会主席、生活区组长牵头组织,每学期不少于1次。学习掌握内容包
括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,国内外形势,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、决议及会议精神,学院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情况,离退休工作的政策法规,兄弟院校和单位开展工作、活动的经验。
  2、组织生活制度。离退休总支成员除参加党群总支的组织生活会外,每学期自身安排2次组织生活会,离退休各支部每月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,时间定在每月15日,因病、因事不能参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。每位党员都要按时、按规定交纳党费。
  3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。坚持党务公开、政务公开、秉公办事,不违规、不违纪,不收受礼金和礼品。坚持财务制度,不私设小金库,不越级、超标使用专项经费,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吃喝宴请,不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和进行高消费活动。坚持以人为本、服务至上,办事不推诿、不拖拉,不与老同志争吵,对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听取,不能置之不理。
  4、民主生活会制度。离退休总支每年在“七一”前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,按照院党委组织部的要求,结合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实际,在自我述职的基础上总支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。
  行 政 工 作
  1、计划、总结制度。每年初,根据学校党政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离退休工作计划,年终进行书面总结,向分管院领导和党委办公室报告。
  2、座谈会制度。每年分别在“七一”、“国庆节”或“老年节”召开1次老同志代表座谈会,由学校领导向老同志通报学校建设和发展情况,并听取老同志对学校及职能部门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。学校重大决策出台前,则临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  3、迎新制度。每年召开1次本年度退休老同志座谈会,欢迎他们光荣退休,向他们介绍离退休工作的基本情况、组织建设
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,并赠送纪念品。
  4、慰问制度。在重阳节和春节,学院对全体老同志进行2次慰问,分别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。每年元旦节学院召开1次慰问大会,由院领导通报情况,并进行文艺慰问演出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、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院领导率领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,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健康状况较差或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,并送去困难补助费。走访离休老干部、退下来的学校老领导和老教授、老专家,并送上节日慰问品。
  5、个人经费报销制度。离休老同志门诊医药费每季度报销一次,正、副厅级退休领导药费按学院规定年终报销一次。离退休人员的交通费在每年的12月份发放到人。
 6、医院探视制度。老同志因病住院,离退休工作处和学院工会将前往医院探视、慰问。危重病人住院,应视情况报告分管
院领导,并陪同领导到医院探视。如有病人在医院过春节,年三十应前往医院慰问。长期在家休养的老病号,将不定期前往家中探视。
 7、文体活动制度。每年举行2次(春秋季各1次)老年人体育比赛活动,项目要丰富多样,获得名次的发奖品,未获奖的发纪念品。积极参加省高校、市老年体协组织的门球赛等活动。
 8、值班制度。寒暑假办公室要安排人员值班。老年活动中心长年安排人员轮流值班。值班人员主要职责为收发报刊信件、开放活动场所、处理突发事件、保证财产安全、完成学院及领导下达的临时及假期工作任务。
 9、春、秋游制度。每年组织1次离退休老同志当日往返的外出参观旅游,开拓视野,感受国家建设发展的形势变化,丰富
老年精神文化生活。
 10、活动室管理制度。活动室对离退休老同志及老伴开放,要加强管理、有益健康、不准赌博、不准吵闹、不准吸烟、不
乱丢杂物、不随地吐痰、爱护公物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
 11、丧事处理制度。本校离退休老同志因病逝世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与规格处理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讣告发布、灵
堂摆设、遗体告别等工作。
 12、办证制度。老同志退休后,及时协助办理《退休证》;凡年满65周岁的老同志,为其办理《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。
 13、文书档案制度。老同志退休后,都必须认真填写登记表,本处将依据有关资料出一份《黄冈师院离退休人员情况登记表》,供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老同志工作时参考,以及便于离退休处自身工作的需要。
 14、祝寿制度。每年重阳节,请分管领导和当年年满80周岁的老同志参加有关座谈会,分别祝贺生日,并发给纪念品。
 15、来信来访制度。老同志口头或电话反映问题,应做好详细记录,书面反映问题应及时登记。对于老同志反映的问题,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或领导报告,并及时反馈信息。能够解决的问题,应及时予以解决;暂时解决有困难的,应做出说明;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解释清楚。

离退休党总支

离退休工作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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