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退休人员活动实施细则

发布者: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4-18浏览次数:94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要求,更加注重做实做细做好服务,健全制度,完善职责,强化保障,现就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细则。

1、充分认识离退休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深刻理解党中央和省委对离退休工作的新要求,切实担负起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。

2、以引导离退休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、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为指导思想,坚持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为相统一的原则,把政治性、科学性、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,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健康的老年活动

3、坚持在重要纪念日、重大庆典和老年节、元旦春节开展相关活动,活动形式可为文体展演、讲座、座谈、成果展示、参观学习、小型竞赛等。坚持就近就地参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利用省内、市内革命纪念地、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,适度开展春游、秋游、健步行等集体活动。        

4、组织集体活动原则上按年度工作计划有序进行,外出活动要提前考察。活动前做好活动方案(包括活动目的、主题、地点、时间、线路、注意事项、报名时间地点),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公布(含离退处网站、微信群、QQ群、片区张贴通知)。

5、集体活动要本着安全节俭的原则组织,可按有关规定标准安排食宿、适当发放纪念品或奖品。活动经费预算要严格管控并按照财务规定严格掌握使用,做到统筹安排、合理支出、账目清楚、勤俭节约。

     6、做好应急预案,加强安全保障。凡活动均为自愿参加,参加的同志必须签署《法律责任免除承诺书》并购买保险。年迈(超过80岁)及身体欠佳的同志原则上不建议参加,如确需参加应有亲属陪同。每次活动离退处要全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全程陪同服务工作,确保活动安全顺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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