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缴纳2019年度个人医疗互助金的通知

发布者: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4-11浏览次数:1265

重 要 通 知

关于个人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的通知

  接工会、财务处通知:按学校相关规定,凡缴纳个人大病医疗互助金的教职工,住院和特殊慢性病个人承担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者,可以享受病医互助金补助。学校于每年1125日前核定发放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,为了帮助重大病伤教职工解决当年部分医疗资金困难问题,今年财务处将在五月份从退休教职工中国银行卡(原工资卡)中,一次性扣除2019年度个人医疗互助金120元。

因退休金在社保局社保卡(工行卡)中发放,大部分老同志原中行工资卡中资金不足,请大家在51日前在原中行工资卡(或存折)中存入120元以上的资金。

如五月份因中行卡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扣除互助金的,年底将不能享受学校医疗互助金补助,不能报销大病医疗费用。五月份个人医疗互助金扣除属一次性缴纳,学校财务处不再办理其他补缴纳手续。

 望大家相互转告。



离退休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41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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